第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项目列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在资金上给予保证。

鼓励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投资、捐资建设体育设施。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