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九十二条已修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不履行对从业人员告知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追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25日第九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九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