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条

已修改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不履行对从业人员告知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追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