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条

已修改

市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承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措施的落实、活动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转及维护现场秩序工作人员的配备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承办单位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