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十一条已修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属地原则,由生产经营活动所在地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25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