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路条例/第七章 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第五十五条有效市公路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公路建设、养护和经营管理单位进行公路应急预案演练。公路建设、养护和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应急处置队伍进行先期应急处置方案演练。发生公路突发事件时,市公路管理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公路建设、养护和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