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路条例/第六章 乡道、村道的特别规定第四十八条有效乡道、村道的管理,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条例其他有关规定。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