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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
第十二条
已废止
见义勇为的受益人、见证人应当如实为见义勇为者的行为提供证明。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
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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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