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市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与更名、标准地名的使用、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等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