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第二章 投资范围第七条已废止台湾同胞投资者可以委托他人作为其投资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等内容,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