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已废止

在本市投资的台湾同胞以及受聘于台湾同胞投资企业的台湾员工,已在台湾地区取得有效小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按有关规定在本市申请换领同类型机动车驾驶证。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