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个体经营户和私营企业条例/第六章 奖励和处罚第三十四条已废止自治县设立个体、私营经济奖励基金,对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守法经营、效益突出的个体经营户和私营企业进行奖励。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