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条已废止市环保部门应当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环境监测网络,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市环保部门通报监测信息。社会服务性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接受环保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