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二十三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要求设计、施工单位设计使用或者使用粘土砖的,由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已使用粘土砖的数量处以每块(折标准砖)零点五元的罚款。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