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十二条已修改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禁止使用粘土砖;为修缮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建筑物需要使用的,应当将使用情况报市新型墙体材料主管部门备案。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各县所辖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市人民政府可以适时扩大禁止使用粘土砖的范围。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