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闻工作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新闻工作应当遵守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传播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的新闻、信息和知识,反映公民的意见和要求,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