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闻工作管理条例/第五章 罚则第四十条有效新闻记者因触犯法律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由省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记者证。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