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闻工作管理条例/第二章 新闻单位第十六条有效新闻单位撤销记者站,应当报告省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