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闻工作管理条例/第二章 新闻单位第十三条有效新闻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建立常驻编辑部以外地区的记者站。建立记者站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两名以上记者;(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三)有固定的经费来源;(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