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四条已废止水政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向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出示执法证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5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