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惩治拐卖妇女儿童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解救工作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执行。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