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四章 供水管理第三十条有效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的供水价格,按照补偿成本,合理赢利,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城市公共供水价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