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协助管理义务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