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参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承担日常工作,研究和解决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