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未知(-1)从事广播电视活动,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