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第三章 登记程序/第四节 抵押登记第四十二条已修改登记机构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核准抵押登记。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