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六章 水事纠纷处理和执法监督检查第六十五条已修改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第三十七条、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