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植物保护条例/第四章 农业重大生物灾害和疫情控制第二十二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当地农业、财政、气象、民政、交通、民航、供销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开展对农业重大生物灾害和疫情的控制,对灾区实施紧急救助。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