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四条有效住宅小区内道路的规划、建设应当与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衔接配套,并符合城市道路发展规划要求。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