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第十六条有效南昌市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省直机关用地布局和空间安排的需要。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