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已修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计价,并设立招标最高限价。其他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提倡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计价。依法不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其计价方法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依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计价依据协商确定。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