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已废止对妨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公务和侮辱、殴打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8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