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大桥水库工程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大桥水库工程设施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