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大桥水库工程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对实施违法行为的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实施违法行为的个人处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