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大桥水库工程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四)项,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由有管辖权的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