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已修改

邛海流域保护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自治州人民政府邛海管理机构负责邛海流域范围内的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林业、水务、农牧、海事、旅游等事项的管理;协调西昌市、昭觉县、喜德县人民政府开展邛海流域保护的相关工作;依据本条例开展综合执法。

西昌市、昭觉县、喜德县人民政府负责其管辖范围内邛海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自治州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财政、公安、交通、林业、水务、农牧、旅游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邛海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