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自治县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制定优惠政策,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支持境内、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参与自治县的经济建设,保护其合法权益。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建立招商引资奖励制度,设立招商引资奖励专项资金,对招商引资有贡献的各类人员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