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第四章 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二十九条有效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规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