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第四十六条已修改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购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并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