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已修改

运输动物、动物产品时,托运人必须提供检疫证明,承运人须凭检疫证明承运。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对运输动物、动物产品和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等进行防疫检查和消毒。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