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制止和处理违法建设办法第六条已废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进行各项建设都必须服从城市规划管理,并有权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和提出制止、纠正建议。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