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已修改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援人,实行司法鉴定援助。法律援助案件的受援人需要司法鉴定援助的,由市司法行政部门参照《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