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二章 申办与审批第十四条未知(-1)申请领取体育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供下列资料:(一)申请书及有关证明资料;(二)合同或协议书副本;(三)体育场所、设施、设备和器材的资料;(四)体育专业人员的资料;(五)其他必要的资料。申请从事危险性大的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应当同时提供可行性论证报告。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