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已废止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向人民法院起诉 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8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