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废止

一级保护区内已设置的排污口 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关闭;库区内与供水无关的建(构)筑物由市人民政府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的陡河水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

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