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第四章 水源的保护与污染防治第十六条已废止保护区内现有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 应当向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所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和去向 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8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