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鼓励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保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30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