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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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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求职与招用
第十七条
已废止
境外机构和组织招用本市劳动力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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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