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水资源开发利用第十九条有效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农业、工业、发电、航运、渔业等需要。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