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收支审计条例第六条有效审计机关应当围绕财政收支审计目标,对审计计划、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审计资源、组织实施和成果利用实行统筹管理。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