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已修改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